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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案》(1964年):"第二次解放"
1964年的《民权法案》结束了公共场所的种族隔离,禁止基于种族、宗教信仰或性别的就业歧视。
它首先由约翰-肯尼迪总统提出,并由他的继任者林登-约翰逊签署成为法律,但《民权法案》属于基层民权运动,该运动游说联邦政府采取坚定的立法行动,反对有害的、普遍的社会困扰。
该法案本身禁止在所有公共场所实行隔离,包括法院、公园、餐馆、体育场馆、酒店和剧院。 不能再以种族、宗教或性别为由拒绝提供服务。
See_also: 关于路易-蒙巴顿,第一任蒙巴顿伯爵的10个事实它还禁止雇主或工会在种族、宗教或性别方面的歧视。 这将由新成立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监督和执行。
该法案还对联邦资金进行了限制,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联邦赞助(不管是无意的还是其他的)在种族方面有歧视的项目或组织的问题。
当联邦干预民权事务时,这一直是一个基石问题,特别是1954年艾森豪威尔总统派遣联邦军队在阿肯色州小石城高中强制招收黑人学生。
最后,它强调了所有美国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投票能力。 从理论上讲,第十四条修正案确保了所有美国人的平等投票权。 因此,种族保守派认为,任何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都会通过民主进程来表达自己并进行变革。
See_also: 凡尔赛条约》的10个关键条款这就忽略了一个现实--特别是南部黑人通过恐吓或混淆视听的程序被禁止为变革而投票。
然而,在这一特定领域,仅有1964年的《民权法案》是不够的。
投票权法案 (1965)
1965年的《投票权法案》自然而然地追随了更广泛的《民权法案》的脚步。 对该法案的反击涉及到在南方爆发的暴力事件,种族主义者试图阻止因联邦政府的立场而胆怯的黑人尝试注册投票。
暴力事件及时提醒人们需要采取更多行动,因此林登-约翰逊在国会发表了包含以下内容的演讲。
我们很少遇到对我们亲爱的国家的价值观、宗旨和意义的挑战.....。美国黑人的平等权利问题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宪法的命令是明确的。 剥夺任何美国同胞在这个国家的选举权都是错误的--是致命的错误。
国会很快通过的法案取缔了人头税或识字测试作为评估某人是否可以登记投票的方法。 它基本上指出,人们所需要的只是美国公民身份。
该法案产生了惊人的影响。 在3年内,南方13个州中有9个州的黑人选民登记率超过50%。 由于消除了事实上的限制,非裔美国人担任公职的人数迅速增加。
约翰逊煽动了一场立法革命,最终使黑人选民能够通过民主程序促进变革。
标签。 林登-约翰逊